包头市第三医院物业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第三医院物业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9345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NMAC201913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6月28日 11:30 |
开标时间: |
2019年07月19日 09:20 |
|
二、更正内容
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19年08月01日下午13:50分,开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特此更正,望各投标人周知! |
附件: |
|
|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第三医院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东河区 |
联系人: |
张** |
联系电话: |
280***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花园二期1号楼701室 |
联系人: |
郑亦 |
联系电话: |
13347172065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第三医院、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