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大修、技改、安全隐患整改、日常检修、应急抢修项目使用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租赁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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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大修、技改、安全隐患整改、日常检修、应急抢修项目使用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租赁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9421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NMGTF-2019-606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7月05日 |
开标时间: |
2019年07月26日 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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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各投标人:
现将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大修、技改、安全隐患整改、日常检修、应急抢修项目使用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租赁项目(第二标包:运输机械、车辆租赁)更正为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大修、技改、安全隐患整改、日常检修、应急抢修项目使用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租赁项目(第二标包:运输服务)。
原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更正,望各投标人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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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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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1号 |
联系人: |
刘媛 |
联系电话: |
5901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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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1310室 |
联系人: |
冀国莉 |
联系电话: |
0472-6981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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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