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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九原区沙河一小、沙河二小操场人造草坪采购项目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点击:365次 日期:2019-07-11 09:32:57.0
包头市九原区沙河一小、沙河二小操场人造草坪采购项目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市九原区沙河一小、沙河二小操场人造草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9〕2800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BTJYCG-2019-H00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9年06月27日 11:40
开标时间: 2019年07月11日 14:30

二、更正内容

   1、将评审标准中技术部分42分更正为45分,其中技术参数18分更正为21分; 2、将评审标准中商务部分18分更正为15分,其中体系认证证书4分更正为3分; 3、将技术参数中人造草坪型号删除,将TPE人造草填充颗粒型号删除,将TPE人造草填充颗粒结构删除; 4、补充技术参数中TPE人造草填充颗粒耐酸性、耐碱性和耐低温检测依据为:GB/T20394-2013,开标时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 5、开标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
附件: 关于包头市九原区沙河一小.docx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九原区教育局
单位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沙河街文体大楼
联系人: 窦飞跃
联系电话: 04727159185 13015269002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九原区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沙河街37号
联系人: 袁潞
联系电话: 7157512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九原区教育局、包头市九原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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