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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警务技能训练基地硬化、绿化、亮化、管网及道路建设等工程施工更正公告

点击:377次 日期:2019-07-11 09:32:57.0
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警务技能训练基地硬化、绿化、亮化、管网及道路建设等工程施工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警务技能训练基地硬化、绿化、亮化、管网及道路建设等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9348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HY2019SG3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9年06月28日 17:00
开标时间: 2019年07月19日 10:00

二、更正内容

   本项目原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7月19日上午10时00分,现变更为2019年7月25日下午13时50分,特此更正,望各投标人周知。
附件: 招标文件变更.doc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复兴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西阁外3-065六楼606室
联系人: 王宇峰、康轰
联系电话: 0472-2625586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联系人: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0472-2773244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复兴实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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