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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消防支队2019年-2020年汽车维修项目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点击:349次 日期:2019-07-11 09:32:51.0
包头市消防支队2019年-2020年汽车维修项目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市消防支队2019年-2020年汽车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9〕2803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HRZB-2019-03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9年06月27日 16:22
开标时间: 2019年07月10日 14:30

二、更正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市消防支队2019年-2020年汽车维修项目。编号:包采磋〔2019〕2803号。本项目于2019年6月27日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6条相关规定,现对本标段作废标处理,废标理由为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附件: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
单位地址: 开发区校园南路25号
联系人: 胡鑫
联系电话: 18847229119 18847229119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鸿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包头市高新区创业园区 C201
联系人: 王俊丽
联系电话: 15547258427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内蒙古鸿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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