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消防维保服务项目废标公告更正公告
|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9〕2802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TC-19056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6月27日 00:00 |
开标时间: |
2019年07月10日 14:00 |
|
二、更正内容
2019年06月27日 内蒙古天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发布了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包采磋〔2019〕2802号)的采购公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6条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作废标处理,废标理由为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公告作废标处理。 特此公告。 |
附件: |
|
|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职教园区 |
联系人: |
夏志刚 |
联系电话: |
0472-5253236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天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B座502室 |
联系人: |
孙 英 |
联系电话: |
0471-3242182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天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