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高低压配电柜综合保护器采购项目废标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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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高低压配电柜综合保护器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9355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0773-1941GNNMHWGK174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6月28日 17:28 |
开标时间: |
2019年07月19日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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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高低压配电柜综合保护器采购项目于2019年06月28日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5日下午17:30,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共0家单位,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6条相关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本项目予以废标处理。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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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 |
联系人: |
任伟 |
联系电话: |
0472-3169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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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号楼A座1905室 |
联系人: |
陈秀玲 |
联系电话: |
15540200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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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