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阳县金山镇生活污水处理站2019年化学药剂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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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固阳县金山镇生活污水处理站2019年化学药剂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9320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2019CG-85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6月24日 10:35 |
开标时间: |
2019年07月15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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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固阳县金山镇生活污水处理站2019年化学药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包采公【2019】9320号)于2019年6月24日—7月1日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该项目的招标公告,截止到2019年7月1日12:00投标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不满足开标条件,因此对此项目提出采购失败,重新采购。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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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固阳县金山镇生活污水处理站 |
单位地址: |
固阳 |
联系人: |
梁茂 |
联系电话: |
0472-8127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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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
联系人: |
杜红 |
联系电话: |
5110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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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固阳县金山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