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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原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点击:420次 日期:2019-07-03 12:57:51.0
九原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九原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9228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JZHCG-2019-02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9年06月12日 09:20
开标时间: 2019年07月05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变更为: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7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09月07日 总日历天数为60天(日历日),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周知!
附件: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九原区公路管理段
单位地址: 九原区沙河镇健康路七号街坊
联系人: 张琛香
联系电话: 0472-6187868 13847257120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文化创意园-B1417
联系人: 金彩虹
联系电话: 0472-6888102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九原区公路管理段、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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