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变更公告 > 内蒙 > 包头市

白云矿区公安分局公务车购置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点击:390次 日期:2019-07-03 12:57:50.0
白云矿区公安分局公务车购置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白云矿区公安分局公务车购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9〕2795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2019CG-89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9年06月24日 10:18
开标时间: 2019年07月08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白云矿区公安分局公务车购置(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9〕2795号),于2019年6月24日—7月1日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该项目的招标公告,截止到2019年7月1日17:30投标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不满足开标条件,故本项目废止!
附件: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白云区公安局
单位地址: 包头市白云
联系人: 周鹏莲
联系电话: 13020433912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联系人: 杜红
联系电话: 5110078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白云区公安局、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