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暨“雪亮工程”小区及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前端建设项目 开标时间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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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暨“雪亮工程”小区及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前端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9170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政采CG2019-08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6月04日 00:00 |
开标时间: |
2019年07月08日 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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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包头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暨“雪亮工程”小区及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前端建设项目变 更 公 告 项目名称:包头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暨“雪亮工程”小区及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前端建设项目项目编号:政采CG2019-082 本项目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19年7月8日上午09:20整。 特此更正,望投标单位周知。 招标人:包头市公安局 2019年6月24日 |
附件: |
时间变更.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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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公安局 |
单位地址: |
建设路 |
联系人: |
王飞 |
联系电话: |
6*****7 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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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
联系人: |
王玮琦 |
联系电话: |
6866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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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局、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