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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信访局视频信访系统建设项目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点击:483次 日期:2019-06-26 14:35:40.0
包头市信访局视频信访系统建设项目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市信访局视频信访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9151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ZY-ZFCG-SZ-2019-08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9年06月03日 17:09
开标时间: 2019年07月08日 13:50

二、更正内容

   原更正公告开标时间为2019年07月08日上午9:20,现变更为2019年07月08日下午13:50,开标地点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第二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 更正公告.docx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信访局
单位地址: 包头市
联系人: 杨春利
联系电话: 5616719 18647990660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联系人: 王蓉
联系电话: 0472-5199098-802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信访局、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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