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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9年度全省高速公路ETC运营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点击:1101次 日期:2019-06-21 17:34:56.0
关于拟对 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对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2019年度全省高速公路ETC运营服务进行采购的公示公告

项目编号:DYGS201900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相关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通知要求,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有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有异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人名称: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2、拟采购项目:2019年度全省高速公路ETC运营服务

3、采购项目预算:300万元

4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吉林省吉通电子收费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全省ETC客户端设备一次发行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的要求以及ETC相关设备发行工作的规定,在发行ETC设备过程中,有严格的操作程序,特别是有两次密钥加密过程,这个密钥是由国家交通运输部控制,只对各省行业主管部门,不面向社会开放。我省只有该公司有资格拿到这个密钥。因涉及到密钥问题,ETC设备只能经过该公司首次发行后交给各合作银行进行二次发行再给客户办理相关业务。而且该公司在业务衔接等方面能够与交通运输部保持一贯性的工作联系,我省ETC客户端设备发行工作只能由该公司完成。ETC全国联网后,需要进行省际间的通行费拆分工作。此项工作非常复杂,而且涉及到全省几十亿元通行费核心数据保密和准确性等问题,其相关数据是有一定保密级别的。我省ETC通行费拆分工作自ETC开通以来一直是由该公司完成,是得到国家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唯一确认单位,其他任何单位没有资格承担此项工作。我省ETC系统自开始运行至今,该公司是我省唯一参加国家交通运输部有关ETC运营业务专业培训的单位,其人员对我省与其他省份ETC业务对接及我省ETC系统操作具有较高水平的业务能力,对系统使用、紧急情况处理、故障排除具有丰富的经验。其他单位及人员由于未经专业培训,不掌握核心技术,不具备相应技术水平及能力。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吉林省吉通电子收费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1855

6、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由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组织实施的2019年度ETC运营服务项目将实施政府采购。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情况,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经邀请专家组进行考察论证后,形成意见如下:

吉林省吉通电子收费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全省ETC客户端设备一次发行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的要求以及ETC相关设备发行工作的规定,在发行ETC设备过程中,有严格的操作程序,特别是有两次密钥加密过程,这个密钥是由国家交通运输部控制,只对各省行业主管部门,不面向社会开放。我省只有该公司有资格拿到这个密钥。因涉及到密钥问题,ETC设备只能经过该公司首次发行后交给各合作银行进行二次发行再给客户办理相关业务。而且该公司在业务衔接等方面能够与交通运输部保持一贯性的工作联系,我省ETC客户端设备发行工作只能由该公司完成。ETC全国联网后,需要进行省际间的通行费拆分工作。此项工作非常复杂,而且涉及到全省几十亿元通行费核心数据保密和准确性等问题,其相关数据是有一定保密级别的。我省ETC通行费拆分工作自ETC开通以来一直是由该公司完成,是得到国家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唯一确认单位,其他任何单位没有资格承担此项工作。我省ETC系统自开始运行至今,该公司是我省唯一参加国家交通运输部有关ETC运营业务专业培训的单位,其人员对我省与其他省份ETC业务对接及我省ETC系统操作具有较高水平的业务能力,对系统使用、紧急情况处理、故障排除具有丰富的经验。其他单位及人员由于未经专业培训,不掌握核心技术,不具备相应技术水平及能力。

综上所述,专家组经分析研究后一致认为,应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9年度ETC运营服务的采购。

    7、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房晓光      省政府办公厅          高级工程师

   辛本禄      吉林大学              教授

   高方明      吉林省财税信息中心    高级工程师

8、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自20196 20 日起至20196 26 日止。

9、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本中心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10、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九条要求,中心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

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杨平

电话:0431-81866978

 

    采购单位名称及地址: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长春市人民大街11855号)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 张振东

    电话: 0431-85305639

 

    财政部门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

    联系人:郭鑫

电话:0431-88550625

 

 

 

                                               2019 6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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