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续订2019年度电子资源数据库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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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师范学院续订2019年度电子资源数据库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单〔2019〕943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HSCG-2019-009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6月18日 09:33 |
开标时间: |
2019年06月27日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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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内蒙古海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包头师范学院的委托,就包头师范学院续订2019年度电子资源数据库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原采购公告作如下更正:
1、原采购公告中“E包:库克音乐图书库”及唯一供应商“北京库克音乐股份有限公司”更正为:库客音乐图书库及唯一供应商“北京库客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2、原采购公告中I包:银符考试平台唯一供应商“北京银符技术有限公司”更正为“北京银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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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师院续订2019 电子资源库-单一来源更正公告.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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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师范学院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 |
联系人: |
罗鹏 |
联系电话: |
0472-6193109 138472154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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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海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黄河大街与阿尔丁大街交汇处金融广场B座1201(西户) |
联系人: |
王铭 |
联系电话: |
0472-5889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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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师范学院、内蒙古海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