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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师范学院续订2019年度电子资源数据库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点击:810次 日期:2019-06-21 17:31:59.0
包头师范学院续订2019年度电子资源数据库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师范学院续订2019年度电子资源数据库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单〔2019〕943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HSCG-2019-009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9年06月18日 09:33
开标时间: 2019年06月27日 10:00

二、更正内容

   内蒙古海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包头师范学院的委托,就包头师范学院续订2019年度电子资源数据库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原采购公告作如下更正:

 1、原采购公告中“E包:库克音乐图书库”及唯一供应商“北京库克音乐股份有限公司”更正为:库客音乐图书库及唯一供应商“北京库客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2、原采购公告中I包:银符考试平台唯一供应商“北京银符技术有限公司”更正为“北京银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特此更正。

附件: 师院续订2019 电子资源库-单一来源更正公告.docx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师范学院
单位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
联系人: 罗鹏
联系电话: 0472-6193109 13847215471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海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包头市黄河大街与阿尔丁大街交汇处金融广场B座1201(西户)
联系人: 王铭
联系电话: 0472-5889516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师范学院、内蒙古海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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