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信访局视频信访系统建设项目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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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信访局视频信访系统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9151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ZY-ZFCG-SZ-2019-08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6月03日 17:09 |
开标时间: |
2019年07月08日 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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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各供应商:现对包头市信访局视频信访系统建设项目(ZY-ZFCG-SZ-2019-081)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采购明细第11项网络安全主动免疫防护平台数量由原来的4套更改为1套,其他参数不变,技术要求详见附表11,网络安全主动免疫防护平台1套包含如下构成:可信终端2个,可信管理平台1个,可信软件库1个。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评分标准专业人员:投标人具备一定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设能力,需提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及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3分。(注:开标时需提供人员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并将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3、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19年7月8日 9 时20分。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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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委政府信访局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联系人: |
杨春利 |
联系电话: |
0472-5616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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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
联系人: |
王蓉 |
联系电话: |
0472-5199098-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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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委政府信访局、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