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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信访局视频信访系统建设项目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点击:809次 日期:2019-06-21 17:31:58.0
包头市信访局视频信访系统建设项目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市信访局视频信访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9151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ZY-ZFCG-SZ-2019-08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9年06月03日 17:09
开标时间: 2019年07月08日 09:20

二、更正内容

   各供应商:现对包头市信访局视频信访系统建设项目(ZY-ZFCG-SZ-2019-081)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采购明细第11项网络安全主动免疫防护平台数量由原来的4套更改为1套,其他参数不变,技术要求详见附表11,网络安全主动免疫防护平台1套包含如下构成:可信终端2个,可信管理平台1个,可信软件库1个。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评分标准专业人员:投标人具备一定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设能力,需提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及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3分。(注:开标时需提供人员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并将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3、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19年7月8日 9 时20分。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委政府信访局
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联系人: 杨春利
联系电话: 0472-5616712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联系人: 王蓉
联系电话: 0472-5199098-802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委政府信访局、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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