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住建局车辆维修服务单位资质入围项目废标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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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住建局车辆维修服务单位资质入围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9071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QSCG2019-Z006-F00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5月20日 17:09 |
开标时间: |
2019年06月13日 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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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包头市青山区住建局车辆维修服务单位资质入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SCG2019-Z006-F003),于2019年5月20日发布采购公告,2019年6月12日17:30报名截止,2019年6月13日14:30开标,至投标截止时间由于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失败。? |
附件: |
废标.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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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城乡建设局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城乡建设局 |
联系人: |
郑新童 |
联系电话: |
3612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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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89号 |
联系人: |
周帅峰、纪惠文 |
联系电话: |
0472-3616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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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城乡建设局、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