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1包废标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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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9069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政采XZDCG2019-04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5月17日 16:29 |
开标时间: |
2019年06月13日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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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A包,招标编号:政采XZDCG2019-043-1(包采公〔2019〕9093号)于2019年5月17日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由于在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24日下午17:00前无供应商报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6条相关规定,废标理由为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按废标处理。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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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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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8B9号楼20层2009室 |
联系人: |
张维 |
联系电话: |
0472-5889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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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