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入围项目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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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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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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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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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采公〔2019〕9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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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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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GTF-2019-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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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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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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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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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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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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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7日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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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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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0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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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现对昆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入围项目招标公告做如下变更: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及技术装备,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4、在包头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机构,并在包头市区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包头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机构,须在包头市行政区域内设有分公司,同时在包头市区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5、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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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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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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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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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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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区党政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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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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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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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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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2-2836899 0472283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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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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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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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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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13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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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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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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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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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4832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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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昆区财政局、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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