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包头市九原区中小学、幼儿园常态录播教室及同频互动教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更正的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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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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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九原区中小学、幼儿园常态录播教室及同频互动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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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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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采公〔2019〕9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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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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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JYCG-2019-H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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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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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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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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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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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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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09日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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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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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30日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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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评标的具体内容:一、技术部分 1、“技术参数”分值由原来的23分改为24分; 2、“产品认证”中,第三条“常态录播主机为防止学生随意操作,开机后屏幕自动锁定,为简化老师操作步骤,方便使用,支持用户使用微信扫一扫快速解开屏幕锁。(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和第四条“同频互动系统支持微信扫码登陆,无需在录播主机上输入账号密码即可登录。(提供软件功能测试报告原件)”更正为第三条“常态录播主机为防止学生随意操作,开机后屏幕自动锁定,为简化老师操作步骤,方便使用,支持用户使用扫码快速解开屏幕锁。(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和第四条“同频互动系统支持扫码登陆,无需在录播主机上输入账号密码即可登录。(提供软件功能测试报告原件)”。二、商务部分将“资质证书”中“投标单位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得1分。(开标时提供原件,不提供或少提供不得分)”删除。三、开标时间由于招标文件内容有实质性更改,将开标时间由2019年5月30日上午9:20更正为2019年6月13日上午9:20第二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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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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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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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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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九原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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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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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九原区沙河街文体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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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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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明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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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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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8357 0472714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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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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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九原区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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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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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九原区沙河街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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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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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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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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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2-715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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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九原区教育局、包头市九原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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