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变更公告 > 内蒙 > 包头市

对供应商资质要求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点击:1033次 日期:2019-05-30 09:09:20.0
对供应商资质要求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南海生态应急补水系统抢修工程企业招标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9133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NMGZC2019-Z028-F01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9年05月30日 09:00
开标时间: 2019年06月24日 14:30

二、更正内容

   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附件: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防汛).docx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防汛抗旱指挥所
单位地址: 包头市东河区南海子村
联系人: 张思宇
联系电话: 4388219 18614832160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一分公司
单位地址: 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金融广场1-Q2
联系人: 王俊刚
联系电话: 13624727835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防汛抗旱指挥所、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一分公司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2022 V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