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乡宁分局乡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项目变更公告 |
点击:1520次 日期:2019-05-27 19:19:38.0 |
山西中和正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乡宁分局委托组织乡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更正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 目 名 称:乡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项目
项 目 编 号:ZHZD-(2019)ZC-30-G
二、更正事项及内容
原公告内容为:
三、 项目概况
1、采购范围:为进一步促进乡宁县水务环保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县城污水处理公共服务质量,改善乡宁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现对乡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及三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西掌坡,胡家岭,赵院)进行托管运营。
2、运营期限:签订合同后8年。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7)具备能够满足参与此次项目对营业范围的相关要求,具备项目的服务能力。
(8)具有完成同类型项目相关经验。
七、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携带的资料,并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全权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全权代理人须在社保明细中);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则不提供);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则不提供);
(5)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7)供应商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当期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和社会保险缴纳人员名单。
(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无不良信用结果。
九、投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31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公休日除外)
现变更为:
三、项目概况
1、采购范围:为进一步促进乡宁县水务环保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县城污水处理公共服务质量,改善乡宁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现对乡宁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托管运营。
2、运营期限:签订合同后5年。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联的所有单位报价均无效。
(7)投标人具有从事水污染防治工程的技术与管理工作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须具备环境工程或给排水等相关专业5年及以上污水处理工作经验且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以上职称;
(8)报价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拒绝参与本次投标;
(9)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10)具备能够满足参与此次项目对营业范围的相关要求,具备项目的服务能力。
(11)具有完成同类型项目相关经验。
七、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携带的资料,并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其委托代理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则不提供);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则不提供);
(5)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9)提供连续一年的社保缴费记录;
(10)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环境工程或给排水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11)本公告第六条所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按照公告要求的顺序胶装成册,并逐页盖章。)
以上资料的符合性审定以资格审查小组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九、投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6月3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公休日除外)
(其余内容不变。)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乡宁分局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57-6888013
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山西中和正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51—7282509
山西中和正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