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区执法分局原煤散烧整治聘请服务公司项目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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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昆区执法分局原煤散烧整治聘请服务公司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9〕2657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XFZC2019-007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5月17日 17:00 |
开标时间: |
2019年05月28日 1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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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原定开标时间2019年5月28日下午13.50现更改为2019年5月29日下午13.50,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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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昆区执法分局 |
单位地址: |
昆区白云路13# |
联系人: |
郝宇 |
联系电话: |
13474720564 13474720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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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鑫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年路15号街坊1-031-502 |
联系人: |
徐文博 |
联系电话: |
698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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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昆区执法分局、包头市鑫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