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广播电视台(本级)卫视高、标清节目租用卫星转发器(单一来源采购) |
点击:1506次 日期:2019-05-26 11:25:29.0 |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对吉林广播电视台(本级) 卫视高、标清节目租用卫星转发器进行采购的公示公告
项目编号:DYGS201900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相关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通知要求,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吉林广播电视台(本级)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有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有异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人名称: 吉林广播电视台(本级)
2、拟采购项目:卫视高、标清节目租用卫星转发器
3、采购项目预算:693万元(第一包:433万元;第二包:260万元)
4、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卫通)是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认定,国内唯一提供卫视台全天电视节目卫星转发器传输服务的公司。2017年,“吉林卫视高清同播频道本地上星”项目通过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招标采购,中国卫通是中标方。吉林广播电视台卫视高清节目于2017年4月28日正式上星播出,卫星转发器传输服务费433万元人民币/年。吉林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标清节目于1999年5月1日上星播出,现在同样由中国卫通提供卫星转发器传输服务,卫星转发器传输服务费260万元人民币/年。为确保吉林广播电视台卫视高、标清节目正常上星播出,现在需与中国卫通续签卫星转发器传输服务合同。根据财务管理要求,以上两项服务需要进行政府招标采购,我们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5号中国卫星通信大厦A座21层
6、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国内各卫视高清节目上星传输有严格规定,通过卫星传输广播电视节目,须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科技司负责审批卫星广播电视信号传输技术方案,批复卫星传输技术参数。为保证吉林广播电视台卫视高、标清频道节目上星传输的安全性,必须使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复的卫星转发器,并严格执行批复的卫星转发器的各项参数。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批复吉林广播电视台的上星传输方案,需使用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卫星上星播出。因此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7、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周宁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监测台
研究员
魏立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卫星地球站
正高级工程师
申冬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安全传输保障处
正高级工程师
8、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自2019 年
5 月 27 日起至2019
年 5 月 31 日止。
9、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本中心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10、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九条要求,中心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杨平
电话:0431-81866978
采购单位名称及地址:吉林广播电视台(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唐早
电话:13630521800
财政部门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联系人: 胡青山
电话: 0431-88550623
2019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