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医院动脉硬化检测仪、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售后升级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内蒙古包钢医院动脉硬化检测仪、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售后升级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单〔2019〕916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ZY-ZFCG-SZ-2019-073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5月20日 09:00 |
开标时间: |
2019年05月22日 14:30 |
|
二、更正内容
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下午14:30,本项目延期开标,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
附件: |
|
|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包钢医院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少先路20号 |
联系人: |
王君 |
联系电话: |
18648622088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
联系人: |
任宣臣 |
联系电话: |
0472-5199096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包钢医院、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