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昆河派出所东区间道道路改造工程开标时间更正公告
|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昆河派出所东区间道道路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9031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CX-ZFCG-2019-020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5月10日 16:30 |
开标时间: |
2019年05月31日 09:30 |
|
二、更正内容
由于场地原因,现将原开标时间2019年05月31日09时30分,变更为2019年05月31日13时30分 |
附件: |
|
|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昆都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昆都仑区鞍山道8号 |
联系人: |
申朝沛 |
联系电话: |
2143075 13009550277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昆都仑区龙晟大厦1203室 |
联系人: |
徐婧 |
联系电话: |
0472-6868389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昆都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