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本级)吉林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采购(公开招标) |
点击:1609次 日期:2019-05-19 23:51:34.0 |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吉林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本中心于 2019年5月6日发布了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吉林省《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印制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根据采购工作需要和本项目招标文件(2019-0102_XM_1)第一章第五条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一、变更的内容:
1、原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商务因素的第1、2评分项合并,调整为“提供与本项目类似中标业绩,提供一个2分,最多14分(备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2、原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服务因素的第3项的备注改为“提供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以及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二、项目联系人:罗忠凯
联系电话:81866962
三、采购单位名称: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联系人:孙宇
联系电话:82799655
本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除了在本中心网站以及其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之外,并且直接发送到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了“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在线工作区的“采购项目变更、补遗”栏目,或以邮件形式发至各潜在投标人注册时登记的管理员或者业务联系人的E-MAIL信箱。请已经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注意收阅,并立即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告之本中心已经收到。但无论供应商是否回复确认,采购中心均视为已将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送达。请供应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