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区少年宫乐器采购项目的废标公告更正公告
|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昆区少年宫乐器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询〔2019〕691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2019〕87026号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5月14日 10:30 |
开标时间: |
2019年05月17日 14:30 |
|
二、更正内容
昆区少年宫乐器采购项目,公示期为2019年5月14日 10:30 -2019年5月17日 12:00。采购方式为询价采购。到报名截止日,只有一家供应商报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特此说明 |
附件: |
昆区少年宫乐器废标说明.doc |
|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昆区少年宫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昆区少年宫 |
联系人: |
刘军 |
联系电话: |
15647205617 15647205617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昆区采购中心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党政委大楼 |
联系人: |
柯楠 |
联系电话: |
2836852/2836859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昆区少年宫、包头市昆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