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友谊大街绿化工程(昆河南桥至阿尔丁大街)栏杆采购招标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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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友谊大街绿化工程(昆河南桥至阿尔丁大街)栏杆采购招标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9016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JZHCG-2019-019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5月08日 08:55 |
开标时间: |
2019年05月31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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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对招标文件中”前附表“18项特别提示1第3条包头市建设工程产品(技术)备案证的要求取消,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周知!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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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园林绿化建筑工程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南郊苗圃院内 |
联系人: |
包头市园林绿化建筑工程公司 |
联系电话: |
15540176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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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文化创意园-B1417 |
联系人: |
金彩虹 |
联系电话: |
0472-6888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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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园林绿化建筑工程公司、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