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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友谊大街绿化工程(昆河南桥至阿尔丁大街)栏杆采购招标项目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点击:1481次 日期:2019-05-19 23:48:55.0
包头市友谊大街绿化工程(昆河南桥至阿尔丁大街)栏杆采购招标项目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市友谊大街绿化工程(昆河南桥至阿尔丁大街)栏杆采购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9016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JZHCG-2019-019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9年05月08日 08:55
开标时间: 2019年05月31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对招标文件中”前附表“18项特别提示1第3条包头市建设工程产品(技术)备案证的要求取消,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周知!
附件: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园林绿化建筑工程公司
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南郊苗圃院内
联系人: 包头市园林绿化建筑工程公司
联系电话: 15540176303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文化创意园-B1417
联系人: 金彩虹
联系电话: 0472-6888102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园林绿化建筑工程公司、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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