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改造垃圾转运站车辆车库、洗车房、公共卫生间工程开标时间更正公告
|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建设改造垃圾转运站车辆车库、洗车房、公共卫生间工程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8〕8502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NMGZC2018-Z071-G04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12月29日 10:35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23日 09:30 |
|
二、更正内容
变更事由:原公告中开标时间为2019年01月23日09:30,现变更为2019年05月29日下午14:30,开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原公告中的其余内容不做变更。 |
附件: |
开标时间更正公告.docx |
|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
单位地址: |
东河区口袋房巷4号 |
联系人: |
马瑞雪 |
联系电话: |
6959635 13604723016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甘德尔 |
联系人: |
赵云翔 |
联系电话: |
13624727835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