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变更公告 > 内蒙 > 包头市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水文勘测局水文基础设施水毁修复工程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点击:1131次 日期:2019-05-12 14:32:25.0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水文勘测局水文基础设施水毁修复工程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水文勘测局水毁水文基础设施修复重建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8998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0651-1909045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9年05月05日 16:00
开标时间: 2019年05月28日 14:30

二、更正内容

   项目名称更正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水文勘测局水文基础设施水毁修复工程。请各投标单位悉知,谢谢合作。
附件: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水文勘测局
单位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幸福路9号
联系人: 王建军
联系电话: 13664062028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C座1501室
联系人: 张小彤
联系电话: 18747418641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水文勘测局、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2022 V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