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中心医院电梯维修保养采购项目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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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中心医院电梯维修保养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8940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ZY-ZFCG-SZ-2019-68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4月19日 09:30 |
开标时间: |
2019年05月10日 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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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现将包头市中心医院电梯维修保养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0日 14:30;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第二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0日 14:30;开标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第二开标室, 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特此通知,望各投标单位周知。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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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中心医院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环城路61号 |
联系人: |
王永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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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
联系人: |
邢瑞芳 |
联系电话: |
0472-5199098-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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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中心医院、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