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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采购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H包(C型臂飞利浦FD10)作废说明更正公告

点击:2005次 日期:2019-04-30 18:02:36.0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采购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H包(C型臂飞利浦FD10)作废说明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采购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8934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NMAC20195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9年04月17日 16:30
开标时间: 2019年05月09日 09:20

二、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采购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NAMC201952(包采公〔2019〕8934号)于2019年4月17日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站发布了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其中H包:C型臂飞利浦FD10,因采购计划有变,现取消该包组采购活动。特此通知!采购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附件: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单位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
联系人: 任伟
联系电话: 0472-3169550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花园二期1号楼701室
联系人: 郑亦
联系电话: 13347172065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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