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入围项目更正公告
|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入围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8895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NMGDY-ZBDL-201901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4月12日 09:12 |
开标时间: |
2019年05月06日 10:00 |
|
二、更正内容
1、原公告中开标时间为2019年5月6日上午10时00分,现将原招标公告中开标时间变更为2019年05月10日上午10时00分;2、原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6日上午10时00分,现将原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19年05月10日上午10时00分。其他内容均不变,望各投标单位周知! |
附件: |
|
|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教育局 |
单位地址: |
东河区和平路192号 |
联系人: |
苗登科 |
联系电话: |
0472-6166058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东裕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西阁外3-065号六楼626室 |
联系人: |
苏秀芳 |
联系电话: |
18647212705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教育局、内蒙古东裕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