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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的废标公告更正公告

点击:1755次 日期:2019-04-24 23:46:00.0
关于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的废标公告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8〕8325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BTCG2018-Z095-H04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中标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9年04月24日 18:00
开标时间: 2018年12月14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根据包头市财政局“关于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处理决定”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BTCG2018-Z095-H044)予以废标,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特此公告
附件: 关于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的废标公告.docx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单位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 乌日根
联系电话: 3320198 15049328920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西副楼5楼
联系人: 于振华
联系电话: 0472-6862347 6862356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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