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棚改项目房地产评估、资产评估资质招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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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九原棚改项目房地产评估、资产评估资质招标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8757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NMGHD-FW-20019010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中标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4月09日 10:57 |
开标时间: |
2019年04月08日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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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九原棚改项目房地产评估、资产评估资质招标一标段的入围单位包头市若愚房地产资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其名称应为包头若愚房地产资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特此说明,望各投标单位周知。 |
附件: |
2019010.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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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九原区非预算单位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 |
联系人: |
棚改办 |
联系电话: |
0472-6956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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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恒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沼潭东路总部经济园E21-101-2 |
联系人: |
解姣 |
联系电话: |
0472-6888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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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九原区非预算单位、内蒙古恒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