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大厦职工餐厅更新改造工程采购结果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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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阳光大厦职工餐厅更新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8654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NMYL-ZFCG-GC-2019-00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中标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3月25日 17:44 |
开标时间: |
2019年03月25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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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中标单位:包头市金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更正为:中标单位:内蒙古诚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更正原因:包头市金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兼公司法人杨方志先生,由于身体不适,需要长时间住院治疗,无法长时间在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且该公司其他项目经理均有在建项目,暂时无法派驻其他项目经理入场施工,为不影响“阳光大厦职工餐厅更新改造工程”工程的顺利完工,特申请放弃该工程中标资格。包头市青山区信访局于2019年3月29日收到包头市金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中标放弃函》,经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相关条款,决定同意包头市金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放弃该工程中标资格;该工程中标单位按照评审报告推荐顺序顺延“内蒙古诚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附件: |
阳光大厦职工餐厅更新改造工程采购结果更正公告.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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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信访局 |
单位地址: |
青山区建设路189号 |
联系人: |
程飞 |
联系电话: |
15947526789 15947526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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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晔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10号中环大厦A-1719 |
联系人: |
万文凯 |
联系电话: |
0472-5228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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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信访局、内蒙古晔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