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大栗港镇栗山河学校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澄清修改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款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身份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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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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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澄清修改为:
身份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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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以上人员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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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款开标时要求提交的原件:(11)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情况的查询结果。
三、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函部分格式 八、其他 (一)根据最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行犯罪档案情况的查询结果或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均以本次澄清修改文件解释为准并相应修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按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
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