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消防支队数字防爆对讲机采购项目开标时间变更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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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消防支队数字防爆对讲机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8751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JNZC2019-020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3月18日 09:54 |
开标时间: |
2019年04月10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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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原公告开标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上午09:30分,现变更为2019年4月10日上午10:00分,其余内容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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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 |
单位地址: |
开发区校园南路25号 |
联系人: |
侯怀邦 |
联系电话: |
1874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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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包头乐园东门南200米处2号楼三层 |
联系人: |
张彤 |
联系电话: |
0472-2799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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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