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鄂博矿区工业园区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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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白云鄂博矿区工业园区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8750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2019CG-3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3月18日 17:00 |
开标时间: |
2019年04月09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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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更正为:配合园区总体规划编制、对园区水源地水供水管线的建设进行规化选址和社会协调性进行专题分析及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等。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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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白云区水务和交通运输局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稀土路12号 |
联系人: |
殷鹏飞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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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
联系人: |
任明燕 |
联系电话: |
0472-5110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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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白云区水务和交通运输局、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