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变更公告 > 内蒙 > 包头市

内蒙古北重三中定制学生桌凳采购项目保证金账号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点击:449次 日期:2019-03-13 23:23:19.0
内蒙古北重三中定制学生桌凳采购项目保证金账号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内蒙古北重三中定制学生桌凳采购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8658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QSCG2019-Z001-H00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9年02月25日 15:05
开标时间: 2019年03月18日 14:30

二、更正内容

   内蒙古北重三中定制学生桌凳采购项目,编号QSCG 2019-Z001-H001。保证金账号变更为:开户银行: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0800301220000000085330 开户单位:包头市青山区财政集中收付中心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附件: 保证金变更.docx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中学
单位地址: 青山区青山路117号
联系人: 姜世权
联系电话: 0472-3103979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89号
联系人: 周帅峰 纪惠文
联系电话: 0472-3616034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中学、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