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环卫局环卫专业车辆轮胎供货商资质入围答疑会时间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环卫局环卫专业车辆轮胎供货商资质入围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8661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QSCG2019-Z003-H00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2月25日 11:27 |
开标时间: |
2019年03月20日 14:30 |
|
二、更正内容
青山区环卫局环卫专业车辆轮胎供货商资质入围项目(编号QSCG2019-Z003-H002),答疑会时间变更至2019年03月08日下午02:30。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
附件: |
答疑会时间变更公告.docx |
|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
单位地址: |
青山区民主路4号街坊 |
联系人: |
张淑杰 |
联系电话: |
3612012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劳动路10号青山区市民大厅A座1楼110室 |
联系人: |
周帅峰 纪惠文 |
联系电话: |
0472-3616034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