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沙河(包兰铁路至入黄口段)生态治理及南海湿地修复保护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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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二道沙河(包兰铁路至入黄口段)生态治理及南海湿地修复保护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9〕2517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ZY-ZFCG-SZ-2019-03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3月06日 15:00 |
开标时间: |
2019年03月18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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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现公告更正为:供应商资格要求增加:3.10.投标人需入围2017年9月19日开标的“包头市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入围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一标段)”项目。报名资料增加:(13)“包头市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入围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一标段)”项目入围通知书。 |
附件: |
更正公告.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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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青山区装备制造园区新规划区装备大道36号 |
联系人: |
刘颖 |
联系电话: |
0472-6171833 04726171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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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
联系人: |
杨睿 |
联系电话: |
0472-5199098转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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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