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区鞍山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宣传品采购项目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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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昆区鞍山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宣传品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谈〔2019〕1113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ZY-ZFCG-SZ-2019-026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2月11日 16:37 |
开标时间: |
2019年02月25日 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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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为2019年2月19日上午09:30,现变更为2019年2月25日下午14:3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9年2月25日下午14:00-14:30,开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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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昆区鞍山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昆都仑区 |
联系人: |
高哲 |
联系电话: |
0472-2140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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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
联系人: |
邢瑞芳 |
联系电话: |
0472-5199098-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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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昆区鞍山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