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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原区公路养护机械采购项目澄清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点击:67次 日期:2019-02-11 11:19:01.0
九原区公路养护机械采购项目澄清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九原区公路养护机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8614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JZHCG-2019-00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9年01月28日 17:00
开标时间: 2019年02月21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付款方式不明确,现做出以下澄清:付款方式:分期付款,验收交付具备使用条件支付30%,余款在验收交付后一年内付清。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九原区公路管理段
单位地址: 九原区沙河镇健康路七号街坊
联系人: 张琛香
联系电话: 13847257120 13847257120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文化创意园-B1417
联系人: 任晓丽
联系电话: 15849486191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九原区公路管理段、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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