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公路养护机械采购项目澄清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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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九原区公路养护机械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8614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JZHCG-2019-00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1月28日 17:00 |
开标时间: |
2019年02月21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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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付款方式不明确,现做出以下澄清:付款方式:分期付款,验收交付具备使用条件支付30%,余款在验收交付后一年内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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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九原区公路管理段 |
单位地址: |
九原区沙河镇健康路七号街坊 |
联系人: |
张琛香 |
联系电话: |
13847257120 13847257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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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文化创意园-B1417 |
联系人: |
任晓丽 |
联系电话: |
15849486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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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九原区公路管理段、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