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更正公告
|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中心医院医用影像诊断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8553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FZZB-BTZF2019-000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1月29日 19:49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31日 14:30 |
|
二、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采购明细及技术要求中原序号(1)型号为RX350,现变更为:取消此条参数招标文件第八章原序号为(3)品牌为进口品牌现变更为:取消此条参数招标文件中第八章原序号为(7)对比度-1500:1 现变更为:取消此条参数招标文件中第八章原序号为(8)亮度-1000cd/m2 现变更为:取消此条参数招标文件中第八章原序号为(15)亮度均匀技术-内置数字均匀均衡器(DUE),提供最佳均匀度背光现变更为:取消(DUE)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下午14:30,现变更为2019年2月13日下午14:3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9年2月13日下午14:30,开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八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其它内容不变 |
|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中心医院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环城路61号 |
联系人: |
闫卫东 |
联系电话: |
6955511 13947281618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
联系人: |
高培宏 |
联系电话: |
0472-5955918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中心医院、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