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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点击:109次 日期:2019-02-11 11:18:56.0
澄清公告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市中心医院医用影像诊断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8553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FZZB-BTZF2019-000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9年01月29日 19:49
开标时间: 2019年01月31日 14:30

二、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采购明细及技术要求中原序号(1)型号为RX350,现变更为:取消此条参数招标文件第八章原序号为(3)品牌为进口品牌现变更为:取消此条参数招标文件中第八章原序号为(7)对比度-1500:1 现变更为:取消此条参数招标文件中第八章原序号为(8)亮度-1000cd/m2 现变更为:取消此条参数招标文件中第八章原序号为(15)亮度均匀技术-内置数字均匀均衡器(DUE),提供最佳均匀度背光现变更为:取消(DUE)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下午14:30,现变更为2019年2月13日下午14:3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9年2月13日下午14:30,开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八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其它内容不变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中心医院
单位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环城路61号
联系人: 闫卫东
联系电话: 6955511 13947281618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系人: 高培宏
联系电话: 0472-5955918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中心医院、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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