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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检测室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点击:98次 日期:2019-01-16 22:06:19.0
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检测室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检测室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9〕2408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HY2019SG0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9年01月02日 17:00
开标时间: 2019年01月15日 10:00

二、更正内容

   各投标单位: 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检测室改造工程的项目名称现变更为: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恒温恒湿系统改造工程,开标时间延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
单位地址: 钢铁大街34号
联系人: 马允
联系电话: 0472-5153289 04725153289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联系人: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0472-2773316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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