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联合旗人民检察院党员活动室和图书室装修项目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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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达茂联合旗人民检察院党员活动室和图书室装修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8〕2392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KZ-DM-2018-03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12月24日 17:22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10日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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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各投标单位:达茂联合旗人民检察院党员活动室和图书室装修项目原公告开标时间:2019年1月10日上午10:00,原公告开标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现延迟开标,具体开标时间及开标地址另行通知!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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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达茂旗人民检察院 |
单位地址: |
达茂旗百灵庙镇 |
联系人: |
陆龙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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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B座1804。 |
联系人: |
程盟盟 |
联系电话: |
0472-8588266 15147215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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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达茂旗人民检察院、内蒙古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