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稀土材料研发中心规划和产品展示厅新建道路、绿化、硬化、亮化项目更正公告
|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内蒙古稀土材料研发中心规划和产品展示厅新建道路、绿化、硬化、亮化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8〕8406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NMYZBT-2018-ZFCG120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12月07日 09:02 |
开标时间: |
|
|
二、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12 月 28 日 10 时 00分(北京时间),变更为2018 年 12 月 29 日 10 时 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更正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
附件: |
|
|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九原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九原工业园区君诚路中段 |
联系人: |
郭志强 |
联系电话: |
04725218280 18698424748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1号天福商务广场2号楼B座1608室 |
联系人: |
武勇 |
联系电话: |
0472-5889516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九原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