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燃煤散烧治理集中供热管网建设二期工程设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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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燃煤散烧治理集中供热管网建设二期工程设计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8〕8506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HY2019SJ0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1月02日 10:00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23日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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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2019年1月23日上午10:00,现变更为2019年1月24日下午14:30,特此更正,望各投标人周知! |
附件: |
招标文件变更.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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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复兴实业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
联系人: |
王宇峰 、贾超 |
联系电话: |
18147211088 、18604721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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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
联系人: |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电话: |
0472-2773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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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复兴实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