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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2019年全市动物疫病计划免疫疫苗采购项目澄清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点击:48次 日期:2019-01-13 20:41:08.0
包头市2019年全市动物疫病计划免疫疫苗采购项目澄清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市2019年全市动物疫病计划免疫疫苗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9〕2429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JZHCG-2018-08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9年01月09日 15:23
开标时间: 2019年01月23日 14:30

二、更正内容

   由于农业部2019年1月10日发布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停止生产,现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改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弱毒疫苗(含稀释液)”。特此澄清!
附件: 农牧便函(2019)31号文.pdf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地址: 包头市昆区少先路21号农林大院
联系人: 马全杰
联系电话: 5186653 13848015820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文化创意园-B1417
联系人: 任晓丽
联系电话: 0472-6888102 15849486191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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